說明如下:
1.依資訊安全法規定,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應接受 3 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2.教育局來文(臺南市教育公告 226256 號文),本學期已於愛課網開設『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課』。
3.請本校只要有使用電腦的同仁均需於 11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本課程。
(備註:本校「教職員工」:只要有機會會碰到電腦的,都必要!!(含校長、教師、職員、約聘僱、兼代理代課)
4.研習完成請由以下表單截圖回報 112 年完成資訊安全通識教育訓練之課程及時數。
=>填報網址:https://forms.gle/yu3fEXxB3LHQLpQUA
5.同步建置於本校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