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5 年12月 29 日南市教社字第 1051317562 號函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辦理。
二、 105 學年度本校得選出 3名優良教師。
三、本市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另依本市幼兒園及其教保服務人員評選表揚實施計畫推薦獎勵名額之二倍,經由本局查核後,參加本市師鐸獎候選人決選, 106 年度幼兒園優良教師、師鐸獎須俟特幼教育科另行函文後辦理,爰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不列入選舉人及候選人。
四、採用票選方式,請同仁於2017-02-15 15:00:00 ~ 2017-02-20 16:00:00至教育局曁所屬機關學校各委員會票選系統進行線上無記名投票,票選系統網站:http://120.115.2.109或 由教網信箱催填 Mail →連結。
五、票選結果公告校網。